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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2020年9月26日  深圳合同诈骗案件辩护律师   http://www.shtjfzcqh.cn/

 陈云律师,深圳合同诈骗案件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贷款申请审批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

  职业和收入证明;

  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贷款担保证明资料;

  贷款担保可采用权利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工商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等;

  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的房产应为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自由产权且未做其他质押的住房,并办理全额财产保险。

  采用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等。

  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合法有效及其相关问题,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在进行借款金额比较大的数目都会签订借款合同,这样能够约定的内容就多了,也可以保护自身的利益,但是签订借款合同也是要注意一些事项的。那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还款期限需注意

  合同中应写明还款期限,便于资金收回和维护自身权利。另外,在诉讼时效方面需要注意是: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书面证据需保留

  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借款利率需写明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在借贷合同中利率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将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借款用途需查清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二、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民贷纠纷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借款合同的有效期

  1、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04〕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应当认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计算。

  2、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对于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的解答。借款合同的签订不是很简单的,而是要受到合同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来写借款合同的内容,不然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