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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同起诉地点如何确定?2020如何防范合同诈骗?

2021年7月23日  深圳合同诈骗案件辩护律师   http://www.shtjfzcqh.cn/

 陈云律师,深圳合同诈骗案件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般合同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我们都知道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率的解决方法。那么在起诉的时候当事人要如何确定合同的起诉地点呢下文将详细的介绍关于合同纠纷的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其实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先约定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需要遵循法院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原则,一般有:被告人的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等等。如果有约定的合同纠纷管辖地就比较好办了,当事人起诉时按照约定的地点起诉就好了。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起诉地的,则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具体的如下:

1、 对于买卖合同来说,有约定管辖地的则按照约定的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地的但约定了交货地点的,则按照交货地点为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2、 如果合同实际履行的地点和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不一样的,则按照实际履行的地点为管辖地;

3、 承包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承包方的所在地;

4、 租赁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租赁物所在地;

5、 贸易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接受投资的一方的所在地;

6、 如果是在交易场所之内的证券合同,则合同纠纷管辖地为交易场所;如果交易场所之外的证券合同,则按照付款方所在地确定管辖地;

7、 保险合同纠纷:根据被告人的住所地、保险物的所在地为管辖地;如果保险物是运输物或者交通工具的,则按照被告人住所地或者该交通该工具的注册地、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为合同纠纷管辖地;

8、 票据纠纷:根据票据的支付地、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管辖地。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记载的付款地址,如果票据上没有注明付款地址的,则按照付款人的住所地确定;

9、 运输合同纠纷:根据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

10、 不动产合同纠纷: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

根据上文,我们了解了许多不同类型的合同的管辖地,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的管辖原则约定管辖地,对于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或者无法明确管辖地的,一般都以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人住所地为管辖地。

2020如何防范合同诈骗?

一、应该如何防范合同诈骗

1、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2、签订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法律顾问把关。

4、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

5、聘请法律顾问,降低经营风险。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诈骗屡屡得手,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事实上,合同相对方提出的,看似公平的条款,实际上很有可能是对方对某些法律问题的规避;己方提出的,在业务上很有利的条款,实际上很有可能存在重大的法律隐患。因此,企业除了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外,聘请有合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律师做法律顾问,是当务之急。

二、合同欺诈手段有哪些

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是不法分子赚钱的一种手段,可谓花样繁多。但这种迷惑也急于赚钱的人们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避免上当,人们只须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实践中,常见的合同欺诈手段主要有:

1、俏货引诱。利用紧缺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或定金。

2、 鱼食诱饵。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制造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假相,骗取信任后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量货物或大额货款,然后销声匿迹。

3、 移花接木。让对方看别人货物,一旦签约骗取对方货款或定金后,便再无踪影。

4、假冒身份。私刻公章,伪造企业,然后与人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或货物;通过关系或采取挂靠等方式,骗得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借此行骗;假冒具有一定度、信誉度企业的名称,骗取信任签订合同;骗取单位的空白介绍信、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骗签合同。

5、设置圈套。事先精心设计并诱人签订根本无法履行的加工承揽合同。被骗方落入圈套后,合同不但无法履行,而且事先支付给骗方的定金和原料无法追回。

6、设托骗卖。即“买方”是“卖方”的“托儿”。

7、传真诈骗。骗签合同后,骗方利用汇款时间差,先通过银行向供方汇去少量货款,待取得盖有银行公章的汇款单后,用涂改液改为大额汇款,再用传真机发往供方,诱使供方发货,待提货后溜之大吉。

不管是在合同签订之前还是签订过程中,甚至是在之后履行合同的时候,其实都是可能存在欺诈的情况,而作为当事人就要想方设法的避免自己上当受骗,减少自身利益的损害。而在遇到合同欺诈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当然也可以不履行合同。